一、重磅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發布 3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為了加強排污許可管理,規范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污行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例》從明確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范圍和管理類別、規范申請與審批排污許可證的程序、加強排污管理、嚴格監督檢查、強化法律責任等方面,對排污許可管理工作予以規范。
一是明確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范圍和類別?!稐l例》規定,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稱排污單位)應當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根據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因素,對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范圍、實施步驟和管理類別名錄,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擬訂并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實施。
二是規范申請與審批排污許可證的程序?!稐l例》明確了審批部門、申請方式、材料要求、審批期限,以及頒發排污許可證的條件和排污許可證應當記載的具體內容。
三是加強排污管理?!稐l例》規定,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應當與排污許可證規定相符。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和有關標準規范,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應當依法安裝、使用、維護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排污單位應當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并如實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
四是嚴格監督檢查?!稐l例》規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污許可的事中事后監管,將排污許可執法檢查納入生態環境執法年度計劃,合理確定檢查頻次和檢查方式。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監控、現場監測等方式,對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濃度是否符合排污許可證規定等進行監督檢查。
五是強化法律責任?!稐l例》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等違法行為,規定了按日連續處罰,責令限制生產、關閉等處罰措施和強制措施。對逃避監管違法排污的,與環境保護法規定的處罰措施作了銜接。
二、財政部印發《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管理辦法》
為加強農村環境整治資金使用管理,財政部制定并印發了《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管理辦法》。
三、財政部印發《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
為加強水污染防治資金使用管理,財政部制定并印發了《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
四、浙江通報“7·3”中毒窒息較大事故情況 推進污水池清理作業安全大整治
7月6日,浙江省應急管理廳在官網上公布了關于浙江邁基科新材料有限公司“7·3”中毒窒息較大事故情況的通報,該事故為一起硫化氫中毒窒息事故,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發生后,浙江切實推進污水池清理作業安全整治。
五、上海市水系統治理“十四五”規劃
上海市水系統治理“十四五”規劃出爐,聚焦提高防汛安全保障能力、改善水環境質量、提升飲用水品質、推進海洋高質量發展,制定了八項約束性指標和二十三項重點舉措,推進污水處理廠新建和擴建,實施竹園污水處理廠四期(含50萬立方米調蓄池)、泰和污水處理廠擴建、白龍港污水處理廠擴建三期工程建設,基本解決中心城區旱天溢流問題,雨天溢流得到有效控制;推進郊區14座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基本解決郊區污水處理能力缺口問題,全市新增污水處理規模280萬立方米/日左右。結合污水廠新建、擴建工程,同步實施泰和、竹園四期污泥干化設施及白龍港污泥干化焚燒設施建設,完成浦東、嘉定、青浦等區污泥干化焚燒設施建設,推進燃煤電廠污泥摻燒,在實現污水廠污泥老港“零填埋”的基礎上,達標處置老港暫存庫及白龍港廠內存量污泥。落實設施規劃用地,扎實推進浦東、嘉定等區約7座通溝污泥處理設施建設,建成后新增通溝污泥處理設施規模約10.5萬噸/年。加快對河道疏浚底泥處理處置技術和政策研究,嚴格規范河道疏浚底泥消納處置。
六、生態環境部通報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重點排污單位名單及其處理處罰、整改情況
7月21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通報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重點排污單位名單和處理處罰整改情況的函,生態環境部根據自動監測數據以及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核實查處情況,匯總整理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重點排污單位名單及其處理處罰、整改情況。2021年第一季度共有37家重點排污單位被列入嚴重超標重點排污單位名單。按超標類型統計,廢氣類單位21家,污水處理廠12家,廢水類單位3家,水氣混合類單位(排廢水又排廢氣)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