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組織編制了《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規劃》。
二、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云南省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技術要求(試行)》
為進一步創新環評審批措施,大力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編制了《云南省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技術要求(試行)》,為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或自貿區、開發區等管理機構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通過對區域開展全面、系統的監測和調查,摸清區域生態環境現狀,強化環境風險防控,主要為區域規劃、入區建設項目編制環評報告提供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和生態調查數據等成果,節約環評報告編制的成本和時間,為評估區域環評改革奠定基礎。
本技術要求適用于州、市人民政府確定須開展區域評估的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工作,指導區域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聲環境、生態環境現狀調查等環境質量進行統一監測和評估。
三、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云南省城鄉綠化美化三年行動(2022—2024年)》
實施云南省城鄉綠化美化行動,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爭當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具體行動,是云南省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的重大舉措,是美麗中國在云南建設的創新實踐。城鄉綠化美化發揮生態環保、休閑游憩、景觀營造、文化傳承、科普教育、防災避險等多種功能,是一項重要民生工程。為科學、穩妥、有序推進云南省城鄉綠化美化行動,全面提升城鄉人居環境和人民生態福祉,提高“七彩云南·世界花園”美譽度,開展本行動。
四、住建部、發改委聯合發布《“十四五”全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到2025年,城市建設方式和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基礎設施體系化水平、運行效率和防風險能力顯著提升,超大特大城市“城市病”得到有效緩解,基礎設施運行更加高效,大中城市基礎設施質量明顯提升,中小城市基礎設施短板加快補齊。到2035年,全面建成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建設方式基本實現綠色轉型,設施整體質量、運行效率和服務管理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規劃重點提出,加強推動城市水系統體系化建設行動。城市環境衛生提升行動。
五、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云南省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三年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切實解決城鄉供水不均衡、不充分的問題,不斷提升城鄉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構建城鄉供水同源、同網、同質、 同價、同服務的 “五同”供水格局為目標,逐步實現城鄉供水“水網電網化”運營,為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和堅實保障。